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中国三峡集团公司,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Ltd .持有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并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11月29日开市起停牌 详见《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由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披露。

日前,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其摘要详见2021年12月11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的议案》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3日开市起复牌

日前,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方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第3021号详见《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方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6个月内,董事会未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并以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第一次决议于2021年12月10日披露,公司应于2022年6月9日前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主体和地点较多,分布在北京,上海,湖北,云南,四川等地如标的公司所属的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为金沙江下游规划的第一,二级水电站,其中乌东德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州会东县与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交界处,白鹤滩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州宁南县与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交界处自公司第一次董事会决议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前述地区不同程度反复,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财务核查等现场核查工作进度落后于原计划

1.北京地区相关情况及影响:北京是公司注册地,也是中介机构讨论方案核心问题,约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的主要办公地点2022年1月,北京市发生严重的新冠肺炎疫情,随后2月26日,3月21日,4月9日昌平区,朝阳区,丰台区,房山区相继出现新增本地病例疫情持续反复发生,部分地区相继被划定为遏制区,控制区和预防区日前,北京再次发生严重的新冠肺炎疫情,北京市政府出台了朝阳,海淀等地区居家办公等防疫政策上述情况导致三峡集团等交易对方的管理人员难以进京,公司与大部分中介机构成员无法当场就方案核心问题进行讨论并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达成一致,影响了交易进度

2.湖北相关情况及影响:三峡集团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三峡集团位于武汉市江岸区,标的公司的部分供应商和客户也在武汉周边2022年2月以来,武汉市江岸区,武昌区,青山区,东湖高新区等部分地区街道出现反复疫情这些区域已被列为中等风险区域进行封闭控制,导致三峡集团参与方案讨论,中介成员在与客户和供应商的通信和实地访问中的工作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进一步影响了交易进度

3.上海相关情况及影响:三峡投资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除了三峡投资在上海,中介机构的部分成员也在上海自2022年3月起,上海发生了严重的疫情,上海市政府为此实施了严格的遏制和控制政策全市实行了静态管理,停止了与外地的交通和快递前述情况严重影响了三峡投资参股方案的讨论和文件的收发,部分中介成员长期被隔离在家,无法现场办公,极大影响了交易进度

4.云南省相关情况及影响:云南能投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除云南能投位于昆明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也位于昆明目标公司下属的乌东德和白鹤滩水电站办公地址覆盖昆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和昭通巧家县,目标公司的部分供应商和客户也在昆明周边受全国疫情反复影响,昆明市要求对上海等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来昆人员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中风险地区来昆人员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持*通信大数据旅行卡来昆人员进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极大地限制了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和两个水电站的现场尽职调查效率,严重影响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审计和评估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定时间此外,中介机构的成员在向客户和供应商撰写信函和证明以及实地访问的工作中也受到了很大影响

5.四川省相关情况及影响:四川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除四川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外,标的公司下的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办公地址涉及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宁南县自2022年4月起,四川省实施区域分类控制,对高风险地区来川人员集中隔离7天,对局部疫情地区来川人员居家隔离7天,给中介机构对两个水电站进行现场尽职调查带来了较大困难,严重影响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审计和评估工作这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定时间计划已经大大推迟

除上述情况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目标公司在其他地区的部分客户和供应商均不同程度地延迟复工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尽职调查程序如函询,现场考察等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时间无法得到充分保证中介机构推进审计和评估相关工作的时间也相应受到影响

受上述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预计公司在2022年6月9日前不会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公告重组报告书等文件。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及后续工作安排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适当放宽在资本市场办理相关业务的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的财务信息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疫情原因确实无法按时更新财务信息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延长财务信息有效期或延期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一个月,最多三次...此外,中国证监会《关于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受疫情影响地区和行业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46号)规定:受疫情影响地区和行业的上市公司不能按时更新财务信息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 他们可以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将财务信息或股东大会通知的有效期延长一个月,最多三次

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通知延期一个月,即延期至2022年7月9日。

公司将全力配合各中介机构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同时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公告重组报告书等文件

四。风险警告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主管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上述审批程序已在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披露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作了详细说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上面批准,最终何时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主体推进各项工作但鉴于2022年以来北京,上海,湖北,云南,四川等地疫情反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度落后于原计划公司能否及时完成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并在延期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期限内再次召开董事会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尚不确定

3.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三峡工程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以公司在上述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建议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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